资料图:广西北海的一处“储备土地表土剥离项目区”,剥离的表土主要用于农用地复垦建设。林艳华 摄
中新网南宁8月22日电(黄尚宁 林艳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广西建立国土空间**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国土空间**体系的具体措施和进度计划,通过发挥国土空间**在自治区**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方式,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国土空间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广西将按照“自上而下,落实战略”“生态优先,底线约束”“以人为本,提升品质”“节约集约,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务实重行,创新发展”等原则,自上而下编制全区各级国土空间**,对空间发展作出全局性、战略性、系统性安排,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能用、管用、好用。
广西明确,建立国土空间**体系并监督实施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前期研究、开展国土空间总体**编制、开展相关专项**编制、开展详细**编制、构建全区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改进**审批、完善法规政策、完善技术标准、健全用途管制制度和深化“放管服”改革10项。各地不得在国土空间**体系之外新编或报批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总体**、城镇体系**、海洋功能区划等空间**,要将现有的**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各级国土空间总体**。
广西提出,在编制**的同时,要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采用**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建立国土空间**数据库;完善全区统一、市县同步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各行业各部门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逐步形成全区国土空间**“一张图”,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统筹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提高**实施监管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要以国土空间**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各地在**中要明确准入清单。对以**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海域和海岛、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实行差别化管控。要以“多规合一”为基础,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筹**、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在《实施方案》中,广西还提出了建立国土空间**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全区国土空间**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编制政策和技术标准,基本完成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编制,初步形成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形成以国土空间**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