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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广西房地产数据分析 投资增长销售下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作者:admin2014-08-06 09:53反馈/举报

    2014年上半年,虽然经济下行压力不减,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总体未见放松迹象,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开发资金供应较为充裕,房地产商对市场前景预期提高,全区房地产投资规模达到历史同期**值。同时,随着全区房地产市场传统销售季节的逐渐临近,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虽仍未摆脱负增长,但增速比上月明显提高。总体来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均出现了积极迹象。但整体市场仍处于调整过程,是否向好仍需继续观察。

    一、上半年全区房地产市场概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上半年,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75.49亿元,同比增长7.8%,投资总量为同期历史**值,增速同比提高14.4个百分点,比1—5月提高5.4个百分点,增速在年内连续下行后,**出现了反转。

    (二)商品房销售未能摆脱负增长,但降幅有所收窄。上半年,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254.5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9%,比去年同期回落15.6个百分点,但降幅比1—5月收窄6.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1152.3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6%,降幅比1—5月收窄4.9个百分点;写字楼销售面积12.28万平方米,下降22.8%,比1—5月下降4.5个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60.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8%,增速比1—5月提高26.5个百分点。

    (三)三大区域房地产开发销售增长不均衡。全区三大区域中,从开发投资看,北部湾经济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45.60亿元,同比增长6.0%;西江经济带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35.61亿元,增长6.6%;桂西资源富集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2.25亿元,增长29.8%。从商品房销售看,北部湾经济区商品房销售面积720.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西江经济带商品房销售面积614.05万平方米,下降4.5%;桂西资源富集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33.44万平方米,下降4.9%。

    总体来说,今年1—5月,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连续下行,商品房销售同比也表现为持续下降,但是到了6月,二者同比增速**同时出现上扬态势。但全区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及销售是否真正回暖,还需要在下半年继续观察。

    二、当前广西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积极因素

    (一)商品住宅、写字楼和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平稳增长,增强后市潜力。房地产传统销售季节的临近促使房地产商加快在建楼盘的投资建设步伐、各地限购政策松动增加了房地产市场乐观预期。1—6月,商品住宅投资556.95亿元,同比增长6.9%;写字楼投资29.21亿元,增长41.9%;商业营业用房投资98.79亿元,增长23.4%。各项投资的平稳增长,为房地产市场下半年发展提供良好基础。

    (二)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较为充足,保证投资支撑力度。1—6月,全区房地产开发资金到位总量为1161.55亿元,为2011年以来同期**规模,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多386.06亿元,为投资提供有力支撑。从资金构成看,国内贷款185.42亿元,同比增长2%;自筹资金427.80亿元,下降0.4%,其他资金来源548.11亿元,增长18.1%。

    (三)土地交易面积持续上升,增添市场信心。1—6月,全区土地购置面积保持了两个月的正增长势头。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购置土地面积225.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2%,增幅同比提高67.7个百分点,比1—5月提高11.7个百分点。土地交易面积增速由负转正并保持正增长,表明开发商投资意愿正在不断增强。

    三、当前全区房地产开发市场需要关注的问题

    1、商品房供给有下降苗头。先行指标如全区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降幅(-13.7%)进一步扩大,施工面积增速(2.1%)继续低位徘徊,竣工面积持续下降(-3.2%)等,从长远来看都会造成未来的商品房总量供应下降,制约后续的房地产销售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对于稳定房地产价格产生一定压力。

    2、部分非住宅商品用房只租不售或先租待售影响销售增长。房地产商对非住宅商业地产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部分非住宅商品用房只租不售(或先租待售),不可销售面积大幅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商品房销售面积的增长。1—6月,商品房竣工面积中不可销售面积达26.8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1.2%。

    3、消费者观望氛围仍较浓厚,需求无法短时间大幅提升。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影响,银行降低甚至停止房贷优惠利率,房价走势不明朗,这些既抑制了房地产商供应市场的步伐,也抑制了购房者对商品房的消费需求,持币观望气氛浓厚。

    四、对策和建议

    (一)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引导房地产企业加快有效供给。一是加强闲置房地产用地和问题楼盘的清理力度。对已拿地未进行实质性开发的商品房项目,督促房地产商加快开发进度;对存在问题不能正常销售的楼盘,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尽快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规费征收和加快行政审批。进一步清理房地产交易环节不合理收费,减少交易时间,减轻企业负担;适当加快各项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商品房开工建设及进入市场销售的等待时间。三是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继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按既定时间节点开工建设,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制度,力争保障性住房发展速度不低于商品房发展速度,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四是积极推进续建项目建设。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有序推进拆迁改造,加快在建续建工程进度。五是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制定并推进城镇建设**。依法有序推进产业集聚区迁村并居、城中村改造、城郊村改造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理性发展商业地产、旅游地产。结合城市新区、城市组团建设,因地制宜地推进各地中心商务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六是促进县域房地产发展。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县级市场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努力培养我区房地产投资新增长点。

    (二)加强对房价的监管和调控。加强对预售商品房的监管,依据市场和房价变动情况,按照实际实行区域性差别化政策,继续在保持房地产市场整体稳定的前提下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

    (三)继续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和信息披露制度,引导购房者理性消费。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准确把握和判断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增加房地产市场运行信息透明度,适当增加房地产市场监测信息和分析情况公布的广度和深度,及时运用舆论及媒体的力量,引导购房者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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