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钦州市市民文明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近日颁布实施。《公约》的颁布实施,有利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
旧版的《公约》制定于1997年,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化,一些内容依旧适用,但也有部分内容已经与当代脱节。新版的《公约》充分考虑到了传承和与时俱进。并结合现今社会实际情况,加入了“自强实干,融合共赢”的新时代钦州精神,和“遵规礼让,平安出行”、“志愿服务,奉献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一句话8个字,10句话,新版《公约》总共80个字。文字虽少,但是涵盖了爱国、敬业、实干等诸多方面的内容。采用“八个字、十句话”的格式,也是沿用了旧版的格式,读起来朗朗上口,易于口口相传,便于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居民的言行。
“这次修订的《公约》是根据社会的发展,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来修订的。”钦州市文明办副主任农建秋表示:“新《公约》不只是单纯增删,还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如‘爱岗敬业,优质服务’改为‘诚信敬业,优质服务’,这更能体现我们现在社会的一种实际情况,更贴近市民。”
《公约》对1997年版本进行了增删、修改,这些变化是怎样得来的呢?“很多市民都发来了自己的想法,但由于格式、字数等限制,只能综合部分意见。”农副主任说,此次修订,经过了充分调研论证、征求市民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为使《公约》能****上代表广大市民的意见,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钦州市市民文明公约》修订意见征集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和广大市民以发送信函、打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通过对市民的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借鉴各地经验,并结合钦州实际,终于制定出了新的《公约》。”
据介绍,颁布实施《公约》,是推进钦州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倡导社会文明风尚、塑造良好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是创建文明环境、共建和谐城市的迫切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作为钦州市民,让我们一起践行《公约》,为创建文明城市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