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排1.195亿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支持城乡基层建设58个体育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5月27日讯(通讯员黄国慧 冯娇娇)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明确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并安排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95亿元,支持城乡基层建设58个体育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据了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5月印发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部署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大专项行动。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围绕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工业、旅游、健康、生态经济等产业发展以及“路、水、电、气、网、园”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用3年左右时间,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改善乡村发展基础条件,有效增加乡村公共服务资源,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保障。按照**,2018-2020年期间,自治区本级财政将统筹安排180亿元,支持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
在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计划实施乡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1786个,总投资572.04亿元。其中,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上,重点支持13个综合体育馆(场)、37个全民健身中心、17个体育休闲公园、9个民族传统体育基地、20个县级体校以及一批多功能运动场、村(屯)级篮球场、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灯光篮球场)、健身步道等建设,总投资21.29亿元。
2019年实施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将推进教育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提升、公共社会服务设施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设施提升和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5个领域项目建设。在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提升项目中,补助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共13个设区市建设5个综合体育馆、16个体育休闲公园、4个民族传统体育基地、15个多功能运动场、11条健身步道、7个县级体校共58个项目。其中,南宁市5个、柳州市1个、桂林市14个、梧州市3个、钦州市1个、玉林市1个、贵港市1个、防城港市1个、百色市8个、贺州市9个、河池市4个、来宾市3个、崇左市7个,补助资金1.195亿元,总投资达到29.45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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