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我区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确定,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732.2元,下限为3346.5元。按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计算,养老保险个人月扣费***约为1338元,**约为267元。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广西2019年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统一使用66928元/年或5577.4元/月。
根据我区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从2006年1月1日起,其申报的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超过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为此,我区核定2019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732.2元,下限为3346.5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在八个档次中选择一个档次缴纳,这八个档次分别为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50%、200%、300%。根据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20%比例缴纳的规则,则今年**月缴费669.3元,* 高缴费3346.5元,分别比上年每月提高55.3元和266.7元。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确定个人和企业缴纳基础养老保险费的参照标准,缴费档次越高、缴费金额越多,在退休计算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数额就相对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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