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有额度限制
北京:申请人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无法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
上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承租其他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广州:租房自住且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职工**提取不超过从申请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个月的租金;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
深圳: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用公积金付房租够吗?一线城市提取额度有限难满足
其实不只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查阅各地住建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文件发现,全国不少省份对公积金提取租房额度有明确的限制。如内蒙古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夫妻双方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为8000元。海南规定,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900元/月/人(10800元/年/人)的标准,且不得超过当年的实际房租支出。
提取的公积金能满足租房需求吗?
那么,从公积金里提取的钱够交租金吗?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7月份发布的《全国50城房租收入比研究》显示,今年6月份有3个城市人均住房租金高于2000元/月,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人均住房租金也达到了1605元。
图表来源: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
按照各地的平均租金水平来计算,若非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无法提供租房合同、发票等证明,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公积金所提取的金额远远不能满足租房的需求。
即使能提供租房合同、发票等证明,也未必能满足实际租房需求。以北京为例,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据《北京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公积金实缴职工695.74万人,缴存1502.17亿元,经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计算,北京公积金人均月缴存1799.25元,不及北京人均住房租金。
早在2015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文,要求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政策实施两年以来,各地提取的公积金可用于租房的比例仍然不高。
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2016年,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额占当年提取额的80.82%。其中,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86%,租赁住房占3.13%,其他(如物业费提取等)占2.23%。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梳理各地2016年的公积金年度报告发现,除了山西达到20.64%外,其他省份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的比例集中分布于1%-3%,**的为天津,仅为0.16%。
北京、广州发文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
今年7月18日,住建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选取了广州、深圳等12个城市,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其中,广州和南京两个城市明确将“租购同权”写入实施方案中。
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对外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一时间,租房利好不断,租赁市场也一时成为焦点,人民日报也撰文称,一个全新的租房时代,或许正在加速到来。在此情况下,一些地方开始出台政策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
8月9日,北京发布文件为办理公积金提取等业务流程材料“瘦身”。在简化前,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租住商品住宅合同》、《租房发票》、《社保缴费证明》、《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和《提取记录单》,简化后只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而早在今年5月份,广州就发布通知,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手续,自5月27日起,职工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租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再提供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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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利好租房者的重要消息被公布:
说实话,这是这段时间以来,融360房贷君见到的*有诚意的一个消息。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租房者目前***的困难还是房租偏高,基础问题不解决,谈什么同等享受教育、医疗其实都是虚的,先得租得起,住得没压力才行,是不是?
对于相当数量的刚需朋友们来说,买房实际上已经非常困难了,而租房则是**的选择,房租是*敏感*刚性的一项支出。所以,房租必须要降下来,这是重中之重。
目前的房租水平,其实还是相当尴尬的。因为各方对目前的房租水平都不满意。
从租房者的角度来说,房租是相当高的,有关报告显示,目前租房需求*强烈的热门城市,房租和收入比已经相当高。
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即使以目前的租金水平来计算,运营长租公寓仍然是不赚钱的。
前几天智谷趋势发布了全国100城租金收入比显示,租房需求*强烈的热门城市,租金**率全都低于2%,**的厦门只有1%,而北上广深也只有1.37%、1.48%、1.69%、1.38%。
相比房价,房租还是“太便宜了”。开发商收取的房租是无法覆盖运营成本的。
从房东的角度来说,他们所收取的房租也不断增加,但相比房价,明显滞后。
要解决房租问题,只能通过分层的方式,让不同收入水平的人选择不同类型的租赁房源。
开发商运营的长租公寓,品质***,那些不愿意背负房贷压力,又希望具有较好的租房体验的人可以选择。
而来自存量房市场的租赁房源则满足了更多类型租房者的需求。
而这次《方案》提出的集体租赁住房,其实是满足广大普通收入者的租房需求,因为它的性价比比较高,地段不太好、房租很便宜,房源数量很多。
集体租赁住房盖在集体用地上,普遍在城郊,地段不太好;
集体用地直接用来盖房,省去了很多中间成本,这些都会大大降低租金成本;
房源数量不会少,而且中间环节少了,数量也能迅速起来。
这是给租房者***的诚意
相比此前提出的有条件入学,成都让人才以5年前的价格买房,武汉大学生买房打八折,上海张江科学城纯租赁地块等措施,这次的措施——集体租赁住房——才是给租房者***的诚意。
我讲三点理由:
1、集体租赁住房,数量会足够多,租赁关系的形成完全靠市场,双方谈拢了就签合同,相比数量有限的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它少了很多渔利空间。房贷君在以往的文章中曾对公租房提出过质疑,那就是公租房可能很难流动起来,实际上更可能成为**批入住者的长期低成本福利。
还有武汉的大学生买房打八折,说个极端点的案例,我买了房就一定得在武汉工作吗?这中间的不确定性太多了,监管也肯定会有大量的盲区,反而会容易成为少数人渔利的方式。
2、集体租赁住房的租金足够便宜,这一点,我在上文中已经说明,主要是因为它省去一大块中间成本,它能大大缓解租房者的租金压力。有业内人士测算过,它的实际成本可能只有市场租金水平的2成左右。
3、只有集体租赁用房能大规模提供平价的租赁房源。公租房肯定不够用,共有产权房也只是少数,各类人才房也只是杯水车薪。
在房贷君来看,集体租赁住房还存在不少问题。很多租房者希望住得离工作地近一点,租金再便宜一点,说实话,这个算是改善性需求了。
一个城市只能兜底,用*广泛的资源,而不是少数稀缺的优质资源来满足***多数人的基本需求。只有这样,规则才能执行下去。而执行下去,才是给普通人***的利好。
此外,*近还有一个利好的消息,那就是对商办类房产的放松,允许他们以租房的形式重新用来居住。这也是回归正途的一个方式。因为长期以来,住宅是抢手的,而商办是过剩的。相比要求开发商开发共享小区(商品房和公租房混合)徒增矛盾,让过剩的商办房用来居住是更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