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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解决种田弊端

来源:钦州日报作者:卓芍2016-08-10 09:14反馈/举报

    日前,市人民政府印发《钦州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从根本上解决“种不种田都一样”“种多种少一个样”的弊端。

    随着政策的出台,我市各县区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对农户耕地面积进行实地测算。县、区亩均具体补贴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根据自治区下达资金总量、地方确定农户补贴面积据实测算确定。

    钦州种植大户苏凤池听闻这项政策出台,急忙从江苏老家赶回,他觉得自己经营的钦州凤源泉专业合作社符合这一补贴标准。他说:“过去一些农民即便不种粮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三项补贴’政策合一之后,全年水稻、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30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00亩以上直接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获得农业信贷担保、设备设施购置、风险补偿等方面的补贴。”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政策目的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将原中央农资综合补贴基金80%加***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20%的中央农资综合补贴基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明确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真正做到“谁种粮谁受益。”

    市农业局生产科副科长韦喜乾介绍,“三项补贴”改革的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通过政策的引导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从分散经营向规模化、企业化、集约化经营转变,旨在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

关键词:钦州农业补贴责任编辑:蒙杰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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