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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在钦州市全面铺开 纳税人尽享减税红利

来源:钦州日报作者:admin2016-05-11 10:38反馈/举报

    “**我们将就大家提出的‘营改增’政策问题逐一进行解答。”5月6日,市国税局开启了“一对一”上门辅导“营改增”的**程。当天,广西华南建设集团50多名来自管理、财务、采购等岗位的员工在市国税局干部的帮助下,对“营改增”的相关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我市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齐心协力下,市、县(区)各级办税服务厅(点)均已顺利开展“营改增”涉税业务办理。截至5月6日14时30分,全市409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13968份,税务机关为试点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307份,其中50份是地税代开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直降40%,48名转让超过两年以上二手房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伍乃应说,此次列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绝大部分是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尤其是生活服务业的餐饮业占比重较大,执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标准,即按3%来简易征税,相比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有所下降。对于一些年销售额虽然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来说,税率是调高了,比如酒店行业的税率由原来的5%调整到6%,但由于营改增打通二、三产业抵扣链条,酒店业可以抵扣采购的各种原材料和耗材及水电费、新增固定资产等等项目的进项税额,总体税负实际上是下降的。此外“营改增”后,和百姓健康、教育相关的产业,比如养老、医疗、学校从事学历教育、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等行业都是免税的。

    市地税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科长何日亮告诉记者,此次“营改增”地税部门主要负责代征二手房和个人出租业务。虽然任务繁重,但地税干部迎难而上。一周内,仅地税系统便完成相关业务98笔,其中95笔业务涉及免征增值税。

    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莫祖冰对此也深有同感。“营改增”后,全体国税干部加班加点已成工作常态。市国税局除了增设24小时自助办税厅、实行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等便民办税措施之外,还加派业务骨干坐镇办税服务厅为“营改增”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实务操作辅导等服务。同时派出多个“营改增”政策解读专家小组,分赴各试点行业、企业实行“一对一”上门辅导“营改增”,使纳税人顺利向新政过渡,尽享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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