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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推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惠及百姓

来源:钦浪网作者: 何京2016-01-25 08:56反馈/举报

    “我想创业,但是担心资金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有没有相关政策支持”……钦州市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从2016年起,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和就业政策,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通知》执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支持发展众创空间落实贴息政策

    众创空间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按每个基地每年实际缴纳的房租和宽带接入(租用)费的70%给予补助,该补助每个基地每年**不得超过55万元。属自有房产创办的基地,由所在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参照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其房租补贴。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每较上年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每新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可按1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期限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银行贴息贷款额度单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农民工创业有担保就业有利好

    2016年起,钦州市将扎实推进浦北县农民工创业园(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试点项目)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试点项目建设规模达到10公顷以上,农民工创办(含入股)的企业数不低于创业园企业总数的30%,入园就业的农民工数不低于创业园内就业总人数的60%。

    农民工创业有担保,就业也有利好。相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竞赛活动。各县区组织不少于200人的县级初赛,组织不少于100人参加市级复赛。通过现场比赛、现场评比、现场鉴定、现场颁证的方式,选拔1000名初级工、200名中级工、100名**工。通过农民工技能竞赛,能够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有学费补偿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高校毕业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镇机关职位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从2015年起,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限额8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所有村(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劳动保障协理员,可聘用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也可以由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按完成任务数量、质量给予经费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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