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正计划上报《不动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给国务院,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第6章第72条,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实行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
有限制开放“以人查房”
5月28日,记者拿到**修改的《条例》,总共8章84条。《条例》不仅令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确切化,更与婚姻登记信息等系统“并轨”和“共享”,这将对现存婚姻制度、官员财产制度等产生重要影响。
其中*敏感的“以人查房”问题在《条例》中第6章第72条得以体现,第72条的主旨是秉承“依法查询”的原则对社会职能服务部门开放查询服务系统,同时有限制地放开个人“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
具体内容如下:“**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查询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起草。”
预计今年年底出台
《条例》第74条给予明确规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不动产登记资料共享单位以及工作人员需对不动产保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提供查询服务,不得涉及**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
截至发稿时,国土部正在提交《条例》给国务院法制办,因为不动产登记任务的紧迫性,有国土部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预计国务院法制办*晚于2014年年底出台,但因为涉及众多部委利益,他担心《条例》会像《土地管理法》(修订案)一样被搁浅多年。